为群众排忧解难 去年以来浙江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超9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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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。去年5月1日,《信访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,《条例》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。一年来,浙江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,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之江大地落地见效,推动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为学懂弄通《条例》的丰富内涵、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,《条例》实施后,浙江以上率下,高位推动,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。
省委常委会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、省政府常务会议3次开展《条例》专题学习,带动11个市和90个县(市、区)纷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措施,推动《条例》分别纳入省市县三级八五普法规划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和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.
组织开展培训班、走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、开展主题宣讲……去年5月6日,浙江省信访局谋划启动了《条例》集中宣传月活动,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同步开展宣传,进一步推动《条例》内容家喻户晓,实现广覆盖。为了让基层干部群众愿意听、听得懂、记得住,省信访局不断创新学习宣传载体,如依托新媒体开展《条例》线上知识竞赛,全省参与人次突破了137万。
在学深悟透上下足功夫,在贯彻落实上更见实效。自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浙江聚焦《条例》,明确职责任务分解,建立健全配套制度,推动形成健全完备、运行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。
去年,全省通过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等举措,进一步构建“五级书记抓信访”的责任体系,重点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主体责任与党政领导政治责任。全面对照《条例》内容,省信访局梳理出45项尚需建立、修改或废止的配套制度,截至目前已完成32项。“今年年底前,我省将制定出台《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》,全面完成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立改废工作。”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一年来,浙江各级党委和政府、各级领导干部聚焦《条例》落实,加强改进信访工作,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,把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。一方面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通过发挥县级社会治理中心矛盾调处化解“终点站”作用、加强人民建议征集、强化监督追责等举措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。另一方面,推行重大信访问题清单管理,定期梳理、按季滚动、按月销账,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动态清零,一大批“疑难杂症”得以化解。
据统计,去年以来,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超97%,信访矛盾就地化解率提升至95%以上,全省信访形势稳定向好,信访秩序持续好转。“当前,浙江正在加快推进省域信访工作现代化先行试点,将继续以贯彻实施《条例》为统领,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,奋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,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。”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